税务变更登记事宜
一、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发生税务登记证信息变更的,首先应到税务局窗口领取《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两份,据实填写公司信息和变更内容并加盖企业公章,交税务登记窗口经办人员审核并交企业税务专管员(税管员)受理变更事宜,变更完成后由税管员在金三系统进行变更后信息的更新工作,即变更
完成。
二、 注销税务登记
1、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在办税服务厅涉税咨询窗口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如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具有相关税务认定资格,应同时申请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和相关税务认定资格。
对于有分支机构的纳税人,在办理总机构注销登记时,需将所属分支机构全部注销后,再办理总机构的注销手续。
2、纳税人向文书受理窗口递交注销申请时,应交回原税务登记正、副本,发票领购簿及有关涉税证件并到发票发售窗口缴销发票。
3、税源管理部门应负责收取纳税人的“两卡”,并审核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和相关税务认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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