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搜

免费咨询热线

400-000-5177

您的位置:主页 > 常见问题 > 财税问答 >

7*24小时咨询热线
400-000-5177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哪些情形?

发布日期:2017-11-15 13:48编辑:Aki浏览量:

答:虚开发票包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虚开普通发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关问题:
企业如何规避虚开增值税发票?
什么是虚开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



上一篇:企业如何规避虚开增值税发票?
下一篇:什么是虚开发票?


线

在线客服关闭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5177

融创财经: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投诉建议

服务态度、业务进度、服务质量、责任推脱、其他投诉类,您在服务中有任何不满均可联系投诉!

投诉热线:028-68072666

联系我们

400-000-5177

COPYRIGHT © 2007-2017   蜀ICP备12002008号-5   成都融创财经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果岭创投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