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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事业部税法培训资料二—增值税

发布日期:2019-04-18 11:45编辑:成都公司注册浏览量:

代理记账事业部税法培训资料二—增值税 
代理记账事业部税法培训资料二—增值税
一)、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2月25日,财政部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实行增值税的优点:第一、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第二、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第三、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第四、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1、货物;2、应税劳务;3、进口货物。
三、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税率分为三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小规模纳税人:3% ;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
四、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为其销售额,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为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
五、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锐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3、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税率
六、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及纳税地点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以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0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增值税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年审,是国家税务征收机关(以下简称国税机 关)按年度实施的对一般纳税人资格审验、确认的一项制度。年审的目的是为了严格一 般纳税人认定制度,加强一般纳税人纳税管理,维护增值税纳税秩序。
  一、年审时间
  年审时间包括年审工作开展时间和一般纳税人年审报送资料的所属时间。
  (一)年审工作开展时间 年审工作自每年1月份开始至5月底结束,1至3月份为税务机关组织年审宣传, 动员培训和通告年审以及一般纳税人年审申请准备时间;4月份为一般纳税人办理申 请年审时间,5月份为税务机关进行年审审验,作出年审结论的时间。 
  (二)一般纳税人年审报送的资料所属时间 一般纳税人年审报送的资料所属时间为申请年审当年的上一年度,比如企业 1999年申请年审,就应该报送1998年度的资料。
  二、年审对象 
  (一)上一年度已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二)上一年度临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即暂认定的一般纳税人企业。 
  三、年审程序 年审程序包括宣传动员、申请年审、中介公正、税务审核、税务结论五个阶段 。 
  (一)宣传动员  
  (二)申请年审 年审当年的4月份,一般纳税人向其主管国税征收机关申请年审,填报《增值 税一般纳税人年审表》一式三份,并附列如下证件、资料,送中介机构公正。 1.税务登记证或注册税务登记证副本; 2.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3.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 4.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5.财务人员会计证复印件; 6.专用发票管理员合格证书复印件; 7.企业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8.当地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中介公正   
  (四)税务审核   
            (1)一般纳税人年审上一年度应税销售额的实现情况; 
   (2)一般纳税人年审上一年度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入库税额、 欠交税额、累计欠交税额和日常稽核情况;
   (3)会计核算(会计制度,帐簿结构,有无内部控制机制,核算方法和会计人员 配备状况以及盘点制度等)是否健全,能否准确计算增值税进、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 
   (4)是否有偷税行为、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和其他税务违章行为; 
   (5)专用发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保管是否安全,使用是否正确;
   (6)不构成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违章行为整改情况;
            (7)主管税务机关认为应出具的其他情况。 
  2.县(市)国家税务局复审 县(市)国家税务局根据一般纳税人申报的年审资料、中介机构公正报告、主管 国税征收机关初审报告书进行复审,并作出年审结论。 
  (五)税务结论 税务结论也称年审结论,由县(市)级国家税务局作出,税务结论或年审结论包 括年审合格、取消一纳税人资格和限期整改三种。 
  1.年审合格 年审合格,由县(市)级国家税务局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上加盖" ××市(县)国家税务局一般纳税人年审合格专用章"戳记并在发票购领薄上加贴一般 纳税人年审合格标识,表示一般纳税人年审合格。 
  2.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1)一般纳税人年审上一年度应税销售额在下列限额以下的,取消一般纳税人 资格、改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 1从事商业经营(包括兼营),180万元以下;但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持有盐业 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不包括在内。 2从事工业生产的,30万元以下; 
   (2)一般纳税人年审上一年度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以上(即从事商业经营( 包括兼营)超过180万元,从事工业生产超过30万元),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 一般纳税人资格,亦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 
    1有偷税行为或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
    2无固定经营场所的。 
    年审不合格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由县(市)国家税务局在一般纳税人《税务 登记证》或《注册税务登记证》副本的首页右上方加盖"已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专 用章,并收缴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专用发票领购簿。 
  3.限期整改 
  一般纳税人年审上一年度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以上(即从事商业经营(包括 兼营)达到180万元,从事工业生产达30万元),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暂缓通过年 检,由县(市)国家税务局责令纳税人在三个月内进行整改,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要求 ,再补办年审手续。如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在整 改期间,停止供应专用发票,取消进项税额抵扣权: (1)在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帐簿设置和会计核算方法等三方面中,任何一方面不 符合国家税务局要求的; (2)不按规定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严重后果的; (3)经税务机关日常稽查连续3个月被列入《未申报纳税人清单》或连续6个月 被列入《申报异常纳税人清单》的; 
  四、罚则 (一)对一般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年审手续的,由国税机关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 款。 
  五、其他事项 (一)上一年度认定的临时一般纳税人其年销售额,应按其实际经营月份销售额 换算确定是否达到标准或限额; (二)一般纳税人资格一经取消,在两年内不得再审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使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设备;
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8.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含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
 
 
本文由成都融创财经网络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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